中共施行“精兵简政”
在79年前的今天,1941年12月17日(农历1941年10月29日),中共实施“精兵简政”。
李鼎铭(左)与林伯渠的合影
1941年12月17日,中共中央发出《关于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对敌后抗日根据地工作的唆使》,提出必须普遍地实行精兵简政。从本年初开始,由于日伪对抗日根据地实行大范围的残暴扫荡,抗日根据地明显缩小,财政经济极端困难。在这类情况下,必须相应地缩小军政机构,才能克服物资困难,以适应战争的需要。
在11月召开的陕甘宁边区第2届参议会第1次会议上,当时米脂县参议会议长、开明士绅李鼎铭等11人便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精兵简政的主张。***对此主张立即采用,并于当日起开始在各抗日根据地内广泛实施,中共中央指出:为进行长时间斗争,准备将来反攻,必须普遍地实行精兵简政;精兵简政,节省民力,是目前迫切的重要的任务。中共中央要求各抗日根据地的政权、党、民众团体脱离生产的人数必须缩减,务求全部脱离生产的人数不超过、乃至更少于居民的3%。中央军委也发出相应唆使。要求全军整理组织机构,精简机关,充实连队,加强基层。中共中央还唆使,精简下来的干部不应降级使用,而应集中于山地或送1部份到中央,加以长时间培训,以备将来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