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万历年间广宁门事件
在414年前的今天,1607年2月18日(农历1607年1月22日),明代万历年间广宁门事件。
1607年2月(明万历3105年正月),泰兴县知县龙镗赴京参加大计(外官进京接受皇帝考核),因考迹不佳,被贬了官,心中愁闷不乐,带病离京。
当他走到广宁门,遇到税监赵禄、王泰、张宪、邢相等人正在卡门收税,见龙镗到来,误认为这个贬官大有油水可捞,因而便横加勒索。谁知龙镗的行囊空匮,满足不了税监们的贪心,开始仅对他污辱谩骂,接着拳打脚踢,还动用凶器。龙镗被打得篷头散发,口喷鲜血,昏死过去。事后大众发难,联名写了奏文,由兵部委请皇帝,要求依法严办这伙横行不法的税监。明神宗迫于众怒,拖了78天,才把肇事者收监下狱。
经吏部查明:龙镗致命的1击出自赵禄之手。经过科道、法司合议,于2月18日(正月2102日),将赵标处决,邢相等3人放逐边卫充军。